這兩天最讓影片、音樂分享愛好者興奮的,莫過於Facebook 和索尼(Sony Music Entertainment)簽訂音樂協議,臉書用戶以後再臉書上傳影片,影片內含有Sony所擁有的音樂時,不會再被臉書移除聲音了!因為,過去若用戶上傳索尼擁有版權等的音樂、影片時,臉書為怕侵權必須移除聲音,但近日簽訂的多年契約讓用戶可以安心上傳索尼的音樂影片了,索尼旗下最火紅的藝人有紅髮艾德Ed Sheeran、小天後Taylor Swift。不過,臉書用戶若上傳其他音樂公司所有的音樂影片,仍就可能被移除聲音!
雖然臉書跟索尼並未說明契約具體內容,不過筆者觀察他們之間應只針對用戶上傳影片時,可能遇到的侵權問題,而不是像其他科技公司洽談音樂串流服務的契約,如Spotify。
回到最基本的,音樂涉及的多是著作權法的議題,所以臉書用戶可能會以為你上傳了自己拍攝、甚至演出的影片,應該不會侵害他人權利。但別忘了,如果你的配樂、背景音樂使用了他人擁有著作權的音樂,且未得同意,又不符合合理使用時,恐怕你已經侵害了權利人的多項權利,如重製、公開傳輸權等。
不過,這個臉書、索尼兩大巨頭的合作,對音樂創作者還是好消息,因為這代表了索尼旗下藝人的音樂影片被臉書網友分享、上傳時,有更多人可以接觸到,不會再被「靜音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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