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歌手拉娜德芮(Lana Del Rey)新專輯裡的某首歌曲,被認為和知名搖滾樂團電台司令(Radiohead)的名曲〈Creep〉非常相像。根據女歌手的推特貼文,她在過去幾個月已經支付40%的權利金,但因為「對方的律師冷酷無情」要求全部的權利金,因此雙方得在法院見了。
其實,電台司令自己的歌曲「Creep」也曾被另一個樂團控告抄襲呢!該樂團最後還因此多列了兩位共同作者,並與這兩人共同分享權利金。
本所律師曾赴超過百家企業及單位大學講解智慧財產權法律,大家最常提出的實務問題,就是「如何證明他人抄襲?」著作權法裡沒有抄襲一詞,比較接近的是重製權或改作權的侵害。針對著作權侵害,除了證明不易,也不容易取得直接證據,而需要透過「間接證據」來證明,例如:判斷是否一方是否曾有「接觸」原著作的機會?或是具體認定作品間是否有「實質近似」? 讀者如果聆聽兩首歌曲,是否會覺得兩者間很相似呢?
至於授權金如何談定,實務上確實可因應當事人的需求保留一定談判空間。律師可不見得都是「冷酷無情」,說不定電台司令的律師也只是克盡已責而已,為當事人爭取合理應得的權利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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